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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因素会带来自杀的危险?

发布时间:2014-06-06 15:24:39   访问次数:1710

     巴特尔(Battle)等已经确认了大量可以帮助危机工作者用来评价潜在自杀危险的危险因素。一个人无论何时具备下表中4-5项危险因素,危机工作者都应认为这个人正处在自杀的高危时期。

1)求助者有自杀家族史。

2)求助者曾有自杀未遂史。

3)求助者已经形成一个特别的自杀计划。

4)求助者最近经历了心爱的人去世,离婚或分居事件。

5)求助者的家庭因损失,个人虐待,暴力或求助者遭受性虐待失去稳定。

6)求助者陷入特别的创伤损失而难以自拔。

7)求助者是精神病患者。

8)求助者有药物和酒精滥用史。

9)求助者最近有躯体和心理创伤。

10)求助者有失败的医疗史。

11)求助者独居并与他人失去联系。

12)求助者有抑郁症,或处于抑郁症的恢复期,或最近因抑郁症住院。

13)求助者分配个人财产或安排后事。

14)求助者有特别的行为或情绪特征改变,如冷漠、退缩、隔离、易激惹、

恐慌、焦虑或社交、睡眠、饮食、学习、工作习惯的改变。

15)求助者有严重的绝望或无助感。

16)求助者陷于以前经历过的躯体、心理或性虐待的情结中不能自拔。

17)求助者显示一种或多种深刻的情感特征,如愤怒、攻击性、孤独、内疚、敌意、悲伤或失望,这些是个体非特异的正常心理行为特征。

一些危机干预中心和一些专业人员已经为危机工作者设计了用以评价求助者的自杀危险程度的量表。其中有一个叫做“自杀可能性评定量表”包括121个条目,共分为九类:(1)人口学因素;(2)行为特征;(3)应激;(4)个人外部资源;(5)个人和社会史;(6)自杀计划;(7)以前的自杀行为;(8)自杀想法的表露;(9)个性特征和其它临床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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