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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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春夏学期心理中心案例督导安排表的通知

编辑:lijuan    日期:2016-02-26 16:07:26

 
为了持续提升我校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人员的业务能力,我中心在本学期继续开展以案例督导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学习。
时间:每周五上午9:00-12:00(详见具体安排)
地点: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200心理中心会议室
对象:本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实习心理咨询师、已获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并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其他老师,欢迎有兴趣的老师积极参加。
如果需要申报案例,请提前向心理中心刘艳老师报名,电话:88981738,邮箱:xlzx@zju.edu.cn,主题请注明“周五案例督导申报案例”。
 
现将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日 期
4.1
4.8
4.15
4.29
5.6
项 目
案例督导
案例督导
案例督导
案例督导
案例督导
督导师
俞林鑫
祝一虹
刘 艳
朱婉儿
祝一虹
 
 
日 期
5.13
5.20
6.3
6.24
7.1
项 目
案例督导
案例督导
案例督导
案例督导
学期总结
督导师
俞林鑫
刘 艳
祝一虹
刘 艳
刘 艳
 
 
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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