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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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中心关于签约心理咨询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编辑:lijuan    日期:2015-02-03 16:28:49

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促进签约心理咨询师的队伍发展,吸纳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本校教职工担任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的签约心理咨询师,心理中心面向全校启动签约心理咨询师资格认定程序。申报条件及认定流程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原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认证的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2、具有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认证的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书;

3、具有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认证的注册心理师资格证书;

4、具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证;

5、具有心理学、医学、教育学、社工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认定流程

1、 填好《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签约咨询师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心理中心邮箱:xlzx@zju.edu.cn

2、 经心理中心初步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应参加心理中心提供的面向校内老师的案例督导及培训活动,要求参加时数不少于20学时。

3、 完成20学时的督导(或培训)后,参加心理中心安排的面试。

4、 面试合格者,正式成为心理中心的签约心理咨询师。将在心理中心预约平台安排咨询时段,正式为学校师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签约咨询师申请表.docx


 

 

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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