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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校心理咨询工作联盟、浙江督导点】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首届实习心理督导师培养项目的通知

编辑:lijuan    日期:2017-03-20 09:37:41

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心理咨询队伍的梯队建设,不断提升我省高校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凝练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在促进校园和谐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开展全省高校首届实习心理督导师培养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省内高校资深专职心理咨询老师,并有意向加入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有意向成为心理督导师。有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心理师资格者优先。

二、督导安排

1.申请通过者将作为实习心理督导师,会轮流被派往全省各片区进行案例督导。每学期一次,每次半天(督导2个咨询案例)。督导过程全程录像。实习心理督导师无报酬,往返交通费由承办学校承担。

2.督导结束后,注册心理督导师将召集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实习心理督导师结合视频录像进行团体督导。每学期一次,每次一天(督导4个督导案例)。参加团体督导免费,地点在杭州,具体另行通知。

三、承办学校

本项目将视报名情况滚动开展,2017上半年计划外派四位实习心理督导师去到四个片区(各高校片区划分参考表见附件,学校排名不分先后),需要四所学校代表片区承办。承办学校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1.能够组织本片区的督导工作。

2.能够提供可以全程录像、适合案例督导的督导室。

3.能够承担实习心理督导师的往返交通和食宿等费用。

 

请各高校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老师点击链接进行在线报名:

http://zjuxlzxzp.mikecrm.com/S1CohJH

请有意愿代表本片区承办督导项目的学校项目负责人点击链接进行在线报名:

http://zjuxlzxzp.mikecrm.com/IH2GguI

 

以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330日。

联系人:梁社红,电话:0571-88981737

 

浙江省教育厅宣教处

浙江省高校心理咨询工作联盟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 浙江督导点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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