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lijuan 日期:2015-09-22 11:53:20
各学院(系)、求是学院各学园:
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在大学生发展与成长教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与各院系、学园(以下简称各单位)合力开展工作,全年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 “心晴四季”和“会心节”等心理健康教育系列宣传活动,重点关注生命教育、危机与挫折应对、人际关系,引导师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不断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促进人际和谐,培育和发展浙江大学独特的积极校园心理文化。
现将组织开展秋冬学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以及项目申报办法等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9月下旬至2015年1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
阶段 |
月 份 |
活动主题 |
“心晴四季”之秋实 |
9月—10月 |
“新生适应与自我成长” |
“心晴四季”之冬蕴 |
11月-12月 |
“学业指导与生命教育” |
三、活动申报和审核
1.以学院(系、学园)为单位组织项目申报,鼓励院系联合申报项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类社团(组织)也可申报活动项目。申报项目请填写《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报送。
2.申请项目将由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共同审核后,再行公布。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每年度至少需参加一个专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策划面向全校学生或面向本单位学生(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申报项目请填写《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支持经费视项目具体而定,优秀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经审核同意,相关活动经费将分两次划拨给各单位。
3.获得经费支持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项目,应扎实组织实施,做到活动前有宣传通告,活动后有新闻报道,年度有总结报告。宣传通告、新闻报道均需报送至心理中心以进一步宣传。各单位应在12月底填写《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项目年度总结表》(附件3)反馈至心理中心存档。
本科生为主项目请报送至党委学工部,联系人:张威,88206284,zwpp252@zju.edu.cn;
研究生为主项目请报送至党委研工部(上传至“任务管理平台”),联系人:马君雅,87951272,mjy@zj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5年9月22日